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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组通[2022]7号
各院(系)级党组织:
根据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相关通知精神,落实学校党委部署要求,现就做好学校出席北京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推荐提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的条件
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带头尊崇党章、模范遵守党章,严格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具有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1.能够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能够落实“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政治可靠,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重大问题上头脑清醒,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直。
3.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心怀“国之大者”,带头落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较高的能力素质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4.能够牢记初心使命,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站稳人民立场,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密切联系党员和群众,践行“三严三实”,公道正派,克已奉公,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作风和形象。
5.能够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勤勉敬业、担当作为,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做出显著成绩。
6.能够按照党性原则办事,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积极并如实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监督。 积极推荐在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共产党员作为代表人选。
二、代表候选人推荐名额
根据上级通知,我校可以提名推荐3名代表候选人人选,按照不少于应选代表50%的差额比例要求,请每个院(系)级党委提名推荐5名代表候选人人选。
三、推荐提名方式
按照上级要求,提名推荐从基层开始,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参加。
1.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进行推荐提名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可灵活采用线上、线下、电话等多种方式征求党员意见)。党支部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5名推荐人选,上报院(系)级党委。
2.院(系)级党委集体研究确定5名推荐人选,上报学校党委。
四、材料报送
1.报送时间:3月9日(星期三)下午17:00之前
2.报送材料:代表推荐提名工作情况汇总表、北京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如推荐人选非本单位党员,在“北京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中,只需填写单位名称和姓名两项基本信息,其他信息可不填写;无需报送“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
3份材料word版或excel版,以及书记签字盖章后的“北京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扫描版均发至zzb@bnu.edu.cn
五、推荐提名工作要求
1.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选举纪律。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严肃纪律的各项规定,深刻吸取湖南衡阳、四川南充、辽宁等地拉票贿选、破坏选举案件教训,加强换届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组织观看教育警示片《警钟长鸣》,引导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十严禁”“四个不准”纪律要求。加强对代表推荐提名工作的全程监督,坚决抓早抓小,提前排查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决杜绝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风漏气、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置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实行“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属于恶意举报和诬告陷害的,要及时研究并认真处理,及时报告。
2.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工作。广泛进行组织发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使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都参加推荐提名,坚决贯彻党的主张,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对待推荐提名和选举结果,有针对性地做好被推荐提名而没有当选同志的思想工作。
联 系 人: 李进忠 邹丽春 吕寒菲
联系电话:58805607 58807930 58806879
附件:
1.填报材料说明
2.代表推荐提名工作情况汇总表
3.北京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
4.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
党委组织部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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