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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组通[2018]24号
各院系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18届毕业生离校在即,为做好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要求
1. 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必须转出。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组织关系转出后,必须由本人在有效期内到接收单位转接组织关系。由于接收单位发生变动等客观原因,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逾期的,自组织关系转出之日起6个月内,可凭原介绍信(一式三联齐)到各院系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以下简称院系级党委)申请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逾期将不予办理。
2.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申请户档暂留的毕业生党员,可申请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学院,组织关系留存时间不得长于档案留存时间,按照文件规定,组织关系暂留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
申请组织关系暂留的毕业生党员需登陆学校组织工作一体化平台(http://zzbgz.bnu.edu.cn)填写“非出国境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留申请”,各院系级党委审批后打印盖章报组织部备案。
各院系级党委要及时将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的毕业生党员编入党支部,安排专人定期联系、掌握其去向、现状等。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的毕业生党员要与党组织保持密切联系,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按时缴纳党费,认真参加组织生活,践行“四讲四有”党员标准。
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且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各院系级党委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报组织部备案。
3. 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学院。党员出国(境)前,登陆学校组织工作管理一体化平台,提交出国(境)党员组织关系暂留申请,各院系级党委在系统中审批并打印申请表,盖章后送组织部备案。各院系级党委应通过适当方式,做好党员在出国(境)期间的定期联系和教育管理工作。党员归来后,依据有关规定,做好恢复组织生活有关工作。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
4.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将纳入电子离校系统,请所有毕业生党员于6月27日(周三)前完成组织关系转接或暂留申请工作。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流程
1. 组织关系转往京内的,登录学校组织工作管理与服务一体化平台(http://zzbgz.bnu.edu.cn)和北京市党建工作平台的党员E先锋(http://106.38.59.216/)两个平台,填写组织关系转出信息。党员E先锋中的信息填写也可通过关注“党员E先锋”公众号并与个人账号绑定后,在公众号里填写。
学校组织工作管理与服务一体化平台的用户名和密码与信息门户一致,且转出信息与电子离校系统相关联。
北京市党建工作平台的转出信息处理如下:转往北京市属单位的,须于离校前填写转出信息,目标党组织需填写至党支部。转往北京市委管辖的高校(含在京中央部委各高校)的,按照市委教育工委要求,建议9月份入学后再填写转出信息,避免因转入学校未开学长时间不接收导致转接信息过期被退回。毕业生党员要及时登陆系统查看组织关系转接进程,如有问题,及时向转出单位或转入单位咨询,确保组织关系顺利转接。京内转接无需打印纸质介绍信。
2. 组织关系转往京外的,或转往国家机关、国家科研院所、军队系统、国资委下属企业、银行系统、铁路系统、民航系统等,党员个人须于离校前登陆两个系统填写转出信息,党员E先锋中的目标党组织要包含党委和党支部信息;学校组织工作管理与服务一体化平台中的转入抬头必须是区县级以上组织部门,转入单位为具体工作单位,党费缴纳时间一般为2018年6月,办理时间尽量填写至离校前,有效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京外介绍信有效期一般为60天,最长不超过90天。各院系级党委、组织部逐级审批通过转出信息后,由各院系级党委到组织部集中领取京外介绍信,并通过学校组织工作管理一体化平台打印。
毕业生党员需在有效期内带着纸质介绍信到转入单位及时转入,并将介绍信回执传真或邮寄到各院系级党委。各院系级党委需将回执信息录入到党员E先锋系统中,并于9月20日前将转出介绍信存根和回执粘贴后送交组织部。
3. 留校工作或继续学习的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在学校组织工作管理一体化平台中填写组织关系转出信息,转入单位为即将工作或学习的院系级党委,留在本学院学习或工作的党员也需要填写转出信息。9月份入学后在学校组织工作管理一体化平台中用新的学生证号填写转入信息,工作保研的学生事务助理只用教工账号填写转入信息,学生账号无需填写转入。
在北京市党建工作平台中,留校工作或继续学习的毕业生党员,9月份入学后登陆系统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如是在本学院就读或工作的,由学院党委在党员E先锋中发起内部调动,支部确认接收,并在北京市党建工作平台的党内管理信息系统中修改其个人岗位信息(如由本科生毕业年级学生改为研究生一年级学生)。如是转往其它学院的,需要发起组织关系转出,并修改个人岗位信息。
附件:介绍信领取和盖章登记表
党委组织部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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