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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生、新教师党员入党材料审核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30

校组通[2019]26号

 

各学部院系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做好新生、新教师党员资格审查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党材料审核

  1.各院系级党委安排专人及时做好新生、新教师党员的党员档案材料的审查工作,发现档案中缺少相关材料的,要尽快与原学校或单位联系,将材料补齐。

  2.各院系级党委要对新生、新教师党员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中要着重看其入党时的年龄是否符合党章要求、入党材料是否齐全、有关栏目填写是否规范、相关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存在异地发展现象等。

  3.对于入党材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程序不规范的党员,各院系级党委要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于突击发展、异地发展、入党材料不真实、不齐全、入党手续不完备等情况,要报党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北京校区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对资格审查无异议的新生、新教师党员,各院系级党委要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入。具体流程如下。

(一)京外转入

从京外,或从国家机关、国家科研院所、军队系统、国资委下属企业、银行系统、铁路系统、民航系统等转入我校,均为京外转入,需向院系级党委提交组织关系转入介绍信,审核通过后填写以下2个系统。院系级党委给转入单位成功发送回执后,将介绍信于9月30日前交至组织部办公室,同时提供提交介绍信人员名单。

1.学校组织工作管理一体化平台信息填写

(1)新生、新教师党员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各院系级党委,审核通过后,院系级党委通知新生、新教师党员在学校组织工作管理一体化平台(zzbgz.bnu.edu.cn)中填写信息。

(2)新生、新教师党员在学校组织工作管理一体化平台的用户名和密码与本人信息门户用户名、密码一致。登陆系统后分别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及组织关系转入信息。院系级党委和学校党委组织部逐级审核。

2.党员E先锋信息填写

按照系统要求,此平台中的转入信息由院系级党委或新生、新教师党员拟编入的党支部管理员负责录入,在党员E先锋的“组织关系转接—京外转入”模块填写,录入完成后进行逐级审批。

(二)京内转入

从北京市属单位或北京市委管辖的高校(含在京中央部委各高校)转入,算为京内转入。

1.学校组织工作管理一体化平台信息填写,与京外转入相同。

2.北京市党建工作平台信息填写

(1)新生、新教师党员或组织关系原所在单位在北京市党建工作平台中填写组织关系转出信息并完成转出审批。

(2)院系级党委在系统中审批入党材料审核通过的拟转入党员的信息,退回审核不通过的党员信息,党支部确认接收。

(三)校内转接

在本校继续学习或工作的师生为校内转接。

1.学校组织工作管理一体化平台信息填写

(1)用原学工号和密码登陆系统,按照京内转出填写转出信息,并逐级审批通过(此项工作原则上毕业时已完成)。

(2)用新学工号和密码登录系统,填写组织关系转入信息,并逐级审批通过。

2.党员E先锋信息填写

(1)如果组织关系仍在本院系内部,仅是党支部调整,由院系级党委管理员发起内部调动,逐级完成审批。

(2)如果组织关系转往其它院系,由党员本人、原支部管理员或原院系级党委管理员发起转接。原所在学院为党委的,转接方式为市内转接;原所在学院为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转入学院为党委的,转接方式为市内转接;原所在学院为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转入学院为党总支或者直属党支部的,转接方式为内部调动。

新生、新教师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后,各院系级党委要及时完善党员信息,确保信息完整度为100%,并尽快将其编入一个党支部,积极做好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珠海校区研究生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1.原组织关系在北京的珠海校区研究生新生党员,在党员E先锋中将组织关系先转入北京校区相关学院党委,转入成功后由学院党委在E先锋中将其转到珠海校区党委,填写《珠海校区研究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信息表》,于9月16日前完成审批工作,并将信息表发至组织部邮箱zzb@bnu.edu.cn。学校组织工作管理一体化平台无需填写信息。

2.原组织关系在京外的珠海校区研究生新生党员,在珠海校区报到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珠海校区党委,收齐后由珠海校区党委统一交学校党委,并将组织关系转往珠海校区党委。

联 系 人:赵猛 邹丽春

联系电话:58806798 58807930

    附件1:珠海校区研究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信息表

  

党委组织部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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