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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组通[2021]2号
各学部院系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各项要求落地落实,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校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京教工〔2020〕87号)要求,现就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做好2020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职方式
党支部书记述职采取现场述职和书面述职两种方式进行。各学部院系级党委负责所属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自行确定参加现场述职的党支部书记范围,组织召开述职评议考核会议。任职不满半年的党支部书记,以支部委员会班子名义提交年度工作总结报告,不参加现场述职。原则上每两年实现党支部书记现场述职全覆盖一次。
二、主要内容
2020年度述职评议考核,要紧扣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其他领域的工作,也应聚焦需要党支部落实的具体任务,防止面面俱到、浅尝辄止,主要内容如下。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情况。
2.持续打好高校党的政治建设攻坚战,把党的领导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等情况。
3.深入推进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抓好“三全育人”,加强日常思想政治工作等情况。
4.落实年度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和月度组织生活指南,以党建引领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等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规范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等工作。规范收缴使用党费,做好信息维护工作情况。
5.坚持和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推动党支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坚决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情况。
6.突出查找和解决问题,回应上年度查摆问题,学校党委巡察、党建专项督查中反馈问题,以及主题教育整治整改问题等的整改落实情况。
7.党支部书记及班子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健全和完善党支部工作制度,抓好支部班子建设,在人员聘用、晋职晋级、评奖评优工作中把好政治关、师德关,推进和保障本单位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任务完成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部院系级党委召开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会议时,联系邀请校党委组织员参加,并提供《党支部工作手册》备查。具体分组情况及联系单位,请查看附件1。
2.各学部院系级党委注重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既可以现场会议的形式述职,也可以在线形式述职。要根据述职评议情况,结合平时了解,对党支部建设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综合评价意见要突出党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党支部工作情况,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和不足,并对所有的所属党支部(包括在职教工、学生、离退休)按“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做出总体评价,其中在职教工党支部“优、良”的比例不超过50%。考评结果要以适当形式向党支部书记本人及所在党支部反馈。
3.各学部院系级党委要把党支部述职评议考核作为评价党支部班子和支部书记工作、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抓手,对重视党支部工作,履职尽责到位,评议中党员群众反应好的要充分肯定;对思想上不重视,工作投入少,不真抓实干,党员群众反应差的要限期整改;不称职的要进行组织调整。
4.党支部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应于2021年3月15日(周一)前完成,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强统筹,合理安排。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结束后,及时将《2020年度党支部述职评议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及签字盖章后的电子扫描版发至zzb@bnu.edu.cn。
联 系 人: 邹丽春 李进忠
联系电话:58807930 58805607
附件:
1. 校党委组织员联系单位及组长联系方式
2. 2020年度党支部述职评议考核结果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
2021年1月5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