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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关于面向校内公开招聘人才人事处副处长(驻珠海校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2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现面向校内公开招聘干部。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人才人事处副处长(驻珠海校区)

二、主要岗位职责

1.珠海校区师资队伍规划、人才引进及人事制度建设相关工作。

2.北京校区教职员长期派驻珠海校区、与北京校区人事部门对接与协调相关工作。

3.珠海校区职称、考核、薪酬、培训等人事管理工作。

4.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报名条件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中层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聘人员应为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校区在职事业编教职工。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坚持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认同学校的办学理念与办学目标。

4.具有副处级及以上任职经历,或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及以上,或任七级职员3年及以上。

5.原则上应有人事相关工作经历,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执行能力,有大局意识、团队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责任心、事业心强,勤勉尽责,坚持原则,敢于担当,能够全身心投入管理;品行修养良好,清正廉洁。

7.身体健康,年龄应在国家干部人事政策规定的退休年龄之前能任满一届。

四、报名时间与材料提交

(一)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23日。

(二)报名方式

个人报名、组织推荐等形式报名应聘。

(三)材料提交

登陆《组织工作管理与服务一体化平台》(网址:zzbgz.bnu.edu.cn,账号为本人工作证号,密码为本人信息门户密码),在“干部竞争上岗”模块中报名。

(1)在“招聘岗位列表”菜单下查看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等具体信息。

(2)在“个人信息采集”菜单下完成信息采集,并进行信息完整性校验。

(3)在“本人报名情况”菜单下检查确认材料填写完备情况。

请在9月23日下午5:00前完成网上报名。

五、资格审查与面试通知

学校将对应聘人资格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者,学校将正式通知其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与方式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老师 010-58805166   张老师 010-58804776

传真:010-58804631

E-mail:gbzp@bnu.edu.cn


北京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2023年9月12日